山东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纪委(监察处)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日期:2015-09-23   字体:【

山东省纪委近日再次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滨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静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公款租车旅游问题。省纪委给予周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省老龄办借公务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省纪委给予省老龄办党组书记、主任丁希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单位秘书处副处长赵焕民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3.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省管企业分会会长韩成峰公车私用问题。省纪委给予韩成峰党内警告处分。

  4.德州市农业局违规发放过节费及实物问题。省纪委给予该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邵国君党内警告处分。

  5.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长清区纪委分别给予该镇党委书记许兵,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洪军党内警告处分。

  6.聊城市东昌府区副区长王怀福公车私用问题。聊城市纪委给予王怀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淄博市省道325线淄川收费站副站长吕勤远公车私用问题。淄博市公路局党委给予吕勤远党内警告处分。

  8.寿光市地震局违规用公款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寿光市纪委给予该局时任党支部书记、局长李金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东营市河口区蓝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张永文收受购物卡问题。河口区纪委给予张永文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纠正“四风”的重大意义,加强教育,严明纪律,狠刹“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扭住不放、一寸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坚持“一案双查”,强化问责追究,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消除侥幸心理,敬畏纪律、严守规定、改进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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