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制定监察官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监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的现实需要。
版权所有:山东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话:0531-8962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