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9月,周总理请工作人员到杭州有名的酒家“楼外楼”吃饭。饭后结账时,省里的同志说由地方报销,总理不肯,坚持要自己付钱。店里的同志知道,不收钱总理会生气的,就收了10元。谁知周总理不肯,“不够的,要同一般顾客一样收。”店里只好又收了10元。这样收了20元。没想到总理还是觉得不够,又让警卫员给宾馆留下10元钱补交中午的饭费。后来店员把当天的午餐费按照牌价表仔细算了一遍,餐费是19元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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