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彦生前系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他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向恐吓低头。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工作,1989年被诊断患有纤细空洞性肺结核,他以惊人的毅力与病魔进行抗争,用更加忘我的工作实践自己“活着就要工作”的誓言。在1993年至1994年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审理案件108件,高出全院人均审案件数44%;结案105件,高出全院人均结案50%,两项工作指标都名列全院第一,而且无一发回改判。
任法官20年间,谭彦始终不为钱物所动、不被人情左右,坚决不办关系案和人情案。在开发区法院1994年的廉政记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谭彦,一年拒贿6000余元,拒请吃15次。”不为人情所动,不受金钱诱惑,不被权力左右,不向恐吓低头,这就是谭彦的铮铮铁骨。谭彦常说:“我们是人民法官,在法庭上,要忠实地捍卫法律的尊严;在法庭外,还要用自己的真情,感染和教育更多的人学法、懂法、守法。”他建立了缓刑罪犯回访制度,帮助他们弃恶从善、重新做人。
1994年,谭彦连续5天高烧不退,仍坚持出庭。同事实在不忍心,就连拉带拽把他送进了医院。医生看过他的胸透片后,直呼“不敢相信这个人还活着”。在开发区法院1993年7月至1995年7月的考勤表上,总共560个出勤日,除去48天因病请假,剩余的512天谭彦保持全勤。
凭借对司法工作的满腔热忱,谭彦当选为党的十五大代表,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十大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2009年当选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2004年11月28日,这位与病魔抗争了15年的“铁法官”永远倒下了。同事整理谭彦遗物时,在他的办公桌下发现了一张纸,上面写着:“生命就如一朵火焰,渐渐烧尽自己。但当一个孩子新生了,他就得到一个新的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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