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各党总支、附院党委,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意识,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定于7月组织集中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集中测试工作由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统一组织。省直考点测试工作由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会同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省委高校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负责组织安排。
二、测试对象
副处级至副厅级党员干部
三、测试安排
1. 时间:6月1日至15日,测试人员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注册;6月25日至30日,测试人员登录网站查询、打印准考证;7月上中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人员务必要按时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
2. 地点:省直考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方式: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由计算机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份,其中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判断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习测试题在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各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上线,党员干部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即日起,登陆山东省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系统(http://60.208.27.171/zxcs/v/index.aspx),进入后点击“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选择高等院校模块即可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四、有关要求
1. 各党总支(附院党委)、各部门单位要把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测试学习,结合实际延伸拓展。
2. 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都要参加测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和集中测试成绩不合格人员,集中测试后3个月内统一安排补考。
3. 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书面通报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委。测试成绩两年内有效,作为党员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之一,不合格者暂缓使用。
4. 要把严肃测试纪律作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检验,对替考、作弊者一律取消成绩并通报批评。
如有问题,请与纪委(监察处)联系,联系人:邱新军、兰 芳;联系电话:89628028;电子邮箱:sdutcmjiwei@163.com。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纪委
201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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