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12-31   字体:【

机关工委,各党总支、附院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抵制“四风”,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头雁效应”,既要做到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自觉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维护大局和谐稳定。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节日期间,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滥发津贴补贴福利、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餐饮浪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教师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六条禁令”,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廉洁文明安全过节。

三、履行监督职责,从严纠治“四风”

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畅通党员、群众监督渠道,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法,紧盯节日期间“四风”和餐饮浪费等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绝不姑息,严查快处,并予以通报曝光;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做表率,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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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山东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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