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4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问题
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近日,省纪委通报4起诬告陷害诽谤党员干部典型问题,分别是:
1.招远市农业局原局长、市委农业工作委员会原书记王兴田散布谣言诽谤多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2016年8月,王兴田在组织核查其有关问题线索期间,向核查组提出更改核查方式等无理要求,被拒绝后心怀不满,产生报复心理。随后,在县市区换届考察前夕,王兴田主观臆造该核查组负责人多封举报信,同时为混淆视听又编造该市多名党员干部举报信,独自或委托他人匿名寄送有关单位,严重干扰换届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另外,王兴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3月,王兴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和庄派出所工作人员唐光云诬告莱城区领导干部问题。2018年1月30日,莱芜市莱城区分管领导为了解砂石资源整治真实情况,在以电话形式向曾经举报某砂石场有关问题的唐光云反馈了解情况时,双方发生言语冲突。随后,唐光云在无任何根据情况下,以该区分管领导中午醉酒为由向有关单位进行举报,意在使其受到纪律追究。因唐光云尚在留党察看处分期间,2018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3月,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三十八户村村委会主任徐长虹诬告村党支部负责同志问题。2017年9月,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徐长虹为达到使该村党支部负责同志受到纪律追究,从而增加自己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几率的目的,在明知本村两名村民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情况下,仍歪曲事实真相,故意举报该村党支部负责同志为两名村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7年12月,徐长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职工张连芹利用网络贴吧诽谤局领导干部问题。2016年,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内部人员职务调整,张连芹因未获提拔心存不满,便于2016年8月15日,使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通的手机卡上网,分别在百度德州贴吧、乐陵贴吧和庆云贴吧发帖,无中生有、虚构事实,诽谤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领导干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乐陵市公安局对张连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另外,张连芹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2016年9月,张连芹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工作单位。
通报强调,以上4起典型问题,都是借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有关人员为了泄私愤或个人不正当利益恶意中伤他人,损坏他人名誉,侵犯他人权益,有的还干扰了正常信访和换届工作秩序。诬告陷害行为触碰道德底线,违反党纪国法,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要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等问题,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既是向诬告陷害者“亮剑”,更是为干净担当者“撑腰”,有利于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彰显了各级党委政府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见(试行)》,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加大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让别有用心者受到严厉惩戒。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作出结论,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公民权利,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真正对组织和同志负责,支持、保护、鼓励担当者,让他们挺直腰杆、甩开膀子、迈开步子,在新征程上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做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辉煌业绩。(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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